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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机构设立批准

时间:2016年05月04日    

事项名称: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机构设立批准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北京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
办理程序:申请人在北京会计网注册申请→提交申请表→材料审核和受理→领导审批→下发批复→事项办理完成。
办理条件: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所需材料:申请人应携带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及复印件。
(一)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附表1);
(二)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申请表(附表2);
(三) 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协议或章程应载明以下内容:机构名称和地址、业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内部机构的设置及产生办法、内部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机构的解散、清算办法以及全体股东签章等事项;
(四)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情况表(附表3)及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情况表(附表4)及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 办公场所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应包括从业人员执业道德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业务质量控制规范、业务档案管理等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八)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批机关审批。申请代理记账增项的公司,除报送相关材料外还应报送营业执照复印件。
是否网上办理(网址):否
法定期限:20日
承诺期限:20日
收费标准:无
办理部门:bet365客服电话多少会计科(政府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
办理时间:上午9:00-11:5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10-69706230
监督电话:010-89709486
以上附表均需在线填写,网址:http://kuaiji.bjc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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