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财政安排1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运营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有效的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升了广大农户生产的积极性,使得农民收入得到持续增加,推动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