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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大厦各入驻单位处级和局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18年07月09日    

北京广普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的委托对“广电大厦各入驻单位处级和局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改造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9号
招标项目联系人:李工
招标人联系方式:010-89741745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广普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火炬街甲12号6层616室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69711691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电大厦各入驻单位处级和局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GPD2018012
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4、项目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261743.94元
四、招标内容:装修改造、空调改造、消防系统改造、弱电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招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外;
    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细则》(京财采购〔2015〕43号)、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详见磋商文件。
6、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7、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8、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0、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磋商。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火炬街甲12号6层616室
八、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
九、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后领取。
十、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书(如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3、法人代表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B本、个人社保证明;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8、近3个月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有效票据凭证;
9、近3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0、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记录;
11、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12、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
13、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如果是)。
(报名时以上资格文件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十一、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9日8: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7月19日8: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火炬街甲12号6层616室。
十三、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3日。
                                              
北京市昌平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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