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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传媒中心2018年专业设备维修协议供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年07月20日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市昌平区传媒中心(以下简称“传媒中心”)委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政策规定,就北京市昌平区传媒中心2018年专业设备维修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传媒中心2018年专业设备维修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18CNIC-014979-01 包号:无
3.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投标人可投包内的任何一个或多个维修服务。投标服务的种类和数量不做限制。

序号

维修服务设备类型

设备清单

1

办公类计算机及周边设备

包括所有客户端办公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服务器、UPS不间断电源

2

安防监控系统及设备

包括所有监控设备及监控相关的系统、服务器、存储等

3

演播室、直播间设备和转播车

包括转、中、大演播室和虚拟演播室相关设备,2个录音室的相关设备

4

媒资系统、制作系统、播出系统和网站APP的硬软件

软件部分:媒资系统、制作系统、播出系统、网站及APP、操作系统、存储管理等软件的使用技术支持,负责常规的维护以及软件升级等。

硬件部分:以太交换机、光纤交换机、存储盘阵、服务器、工作站等设备出现问题时,负责故障的定位与维修。

招标范围

包括设备维修服务的质量保证和维修售后服务。

采购用途

设备维修

采购性质

公开招标

维修量

以用户实际发生为准。

交货周期

根据用户实际需求。

维修地点

用户指定地点。

协议供货有效期

自收到入围通知书并签署供货协议之日起3年内,如有延长另行公告。

三、资金审批情况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预算资金为:150万元人民币/年(连续三年)。具体维修服务金额根据招标单位实际业务情况而定(因不可预知原因使得维修金额发生变化,投标人应有风险意识)。
四、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约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或资质认定的独立法人。
(二)信用要求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投标。
五、投标须知:
1、登记备案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分,下午14:00-16:00。
2、地点: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2房间。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8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需另加50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账户信息:户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78350008791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8月9日上午9:30分,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5层会议室。
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北京时间2018年8月9日上午9:30分,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5层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八、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九、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十、本招标公告的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传媒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
联系人:吴志卫
联系电话:010-6974605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2房间
联系人:王岩,王博
电话/传真:010-88316637,010-88316624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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