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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沙河镇高教园区安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8年07月23日    

北京金鼎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沙河镇高教园区安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沙河镇高教园区安保项目
2、项目编号:JM-00003982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4、采购人联系方式:赵杰、010-61705719
5、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丰善村东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金鼎昌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智汇中心4号楼1层
8、联系方式:杨永新、13810966439
9、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预算金额:8828440.00元
11、采购数量: 一批
12、采购用途:自用
1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7)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4、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持有的文件资料:须由其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有有效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税务登记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的法人授权代表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4)投标人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及承诺书原件。(提供网站查询记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北京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行政许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准备原件及一套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5、招标文件售价:现金500元/本,电子版现金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11:00,下午14:00 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7、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智汇中心4号楼1层
18、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09:00分
19、开标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09:00分
20、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院智汇中心4号楼1层
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2、项目联系人:杨永新       联系方式:13810966439
备注:本项目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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